各年级:
根据校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院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年总结工作
各年级可根据班级课程情况于11月13日前自行开展学年总结。各年级应明确学年总结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生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工作。每名学生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 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院系评选,通过现在院系申报。
5.各项奖励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4)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项的申报评定:
a.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b.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不达标者。
c.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年内期末考试一次通过,即无不及格。
(2)三好学生申报条件:学年平均学习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
(3)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以兼得。
(5)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单位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6)三好班级和优秀寝室要求全班或全寝室在评奖学年内成绩无大挂,即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7)学习标兵推荐条件:一是在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二是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三是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2019-2020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7 | 13 | 13 |
2018 | 22 | 20 |
2019 | 21 | 21 |
团委学生会 | 1 | 8 |
研二 | 10 | 7 |
研三 | 10 | 7 |
博二 | 2 | 1 |
博三 | 2 | 1 |
博四及以上 | 1 | 3 |
注:其他单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单独分配名额,各年级评选时,注意不要重复。
三好班级:4个(本科生);优秀寝室:4个(本科生)。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院推荐名额各1个。
3.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网上申报
(1)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的学生成长发展系统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9),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
(2)学院审核通过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之后,各年级组织学生开始网络申请。
2.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申请批次为“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2)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需根据自身任职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a.院系学生干部。申请批次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院系系列)”。
b.院系学生心理委员。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
c.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和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d.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e.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f.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
g.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
h.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
(五)创新标兵科创成绩赋分说明
1.竞赛评分标准参见附件8;
2.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和授权的专利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止)的竞赛、论文和专利,其余时间不予加分;
3.论文分数计算方法(需见刊):
(1)在SC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2)在E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3)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I级竞赛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4.专利分数计算方法(需授权):
(1)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级竞赛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级竞赛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5.本算法核算后的分数低于100分以实际得分为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最终得分为50分制,即将计算后的得分除以2后得到的分数;
6.竞赛获奖未在校团委进行认定的,不予计分。 7.申报表只能填写五个项目(可包含获奖赛事、论文和专
利)。
三、申报材料撰写要求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
2.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纸质版申报表需正反面打印;
3. 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 “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6.标兵申报者还需填写附件《标兵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年级11月13日17时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jdxyzhcp2018@163.com;
2.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申报者请于11月13日12:00-14:00到61#3045会议室提交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标兵申报信息表及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3.11月18日12:00前登录http://one.hrbeu.edu.cn/完成网上申报。
4.标兵申报答辩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地点61#3045会议室。
信息化处应用系统使用咨询电话82588812
欧宝综合ap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