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综合app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立志服务国防科技事业,同时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选、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本科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将依据学院公示结果。研究生参照学习成绩和学术或科研成果。
二、奖学金类别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楹奖学金、龙港励志奖学金、固德威奖学金、小米奖学金、中国船级社奖学金、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CASC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4.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申报评定:
1.参评年度内必修课(不含体育课)和专业选修课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
2.参评年度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降级不满一学年度者;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四、奖励资助对象、名额及标准、申报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10名,8000元/人;
3.申报条件: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一次通过期末考试科目。
1.奖励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35名,5000元/人;
3.申报条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在本学期及2021-2022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社会奖学金:
1.龙港励志奖学金
(1)奖励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名额及标准:
2019级本科生 龙港励志奖学金 一等 1名2000元/人 二等1名1000元/人;
2020级本科生 龙港励志奖学金 一等 1名2000元/人 二等1名1000元/人;
2021级本科生 龙港励志奖学金 一等 1名2000元/人 二等2名1000元/人;
(3)申报条件:
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本科生,在本学期及2021-2022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成绩优异、生活简朴、勤俭节约;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在学习、科技创新等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
2.CASC奖学金
(1)奖励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名额及标准:
2019级本科生 CASC奖学金 三等 1名 3000元/人;
2020级本科生 CASC奖学金 二等 1名 5000元/人;
(3)申报条件: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申请公益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参评学年综合排名(即:本科生综合成绩)在所在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20%以内;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本科生论文、专利等排名前3名,本科生为非第一作者的论文专利,其第一作者需为本院教师;
③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获奖证书排名前4。
3.哈船院七九级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学生;
(2)名额及标准:
2021级本科生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1名 2000元/人
(3)申报条件
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科二年级学习成绩较为突出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期及2021-2022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中国船级社CCS奖学金
(1)奖励对象:
2021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名额及标准:
2021级本科生 成绩优秀奖 1名 3000元/人;
2020级本科生 持续进步奖 1名 3000元/人;
(3)申报条件:
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名列本学科或本专业前茅;
②关心同学,尊敬师长,乐于为集体、社会奉献的品学兼优学生。
5. 天楹奖学金
(1)奖励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1名 10000元/人。
(3)申报条件:
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索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②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③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本科生英语须过四级。
6.固德威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6名,10000元/人。
(2)申报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②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参评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排名为本专业前5%;
③申请人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7.小米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3名,5000元/人。
(2)基本条件
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年级除外),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②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③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④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五、评选方式
1.采用自愿申报、集中审核、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学院综合测评中心协同各年级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通过资格审核的参选人均可进入答辩环节参加答辩。
3.每人可以兼报三项奖学金奖项,以上所有奖学金之间均不兼得。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谭国玉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
5.本年度考试成绩均为一次通过。
6.每项奖学金答辩后由评委现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名单,获奖者自动取消兼报的其他奖学金参评资格。
1.申报者填写《奖学金申报信息表》,并用U盘准备《奖学金申报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及申报表中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用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提交时间地点为:9月28日晚18:30-20:30,61号楼3039。
2.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布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
3.联系人:龚老师、于老师 0451-82518454。
4.投诉建议电话:0451-82518434。
七、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
2.答辩地点:61#3045。
3.准备2分钟答辩。(无需准备PPT)
4.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如遇特殊情况,向辅导员申请同意后,可委托本班同学代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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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