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院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各年级可根据班级课程情况于11月18日前自行开展学年总结。各年级应明确学年总结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生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工作。每名学生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欧宝综合app2020-2021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三)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院系评选,通过现在院系申报。
5.各项奖励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4)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项的申报评定:
a.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b.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不达标者。
c.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年内期末考试一次通过,即无不及格。
(2)三好学生申报条件:学年平均学习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
(3)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以兼得。
(5)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单位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6)三好班级和优秀寝室要求全班或全寝室在评奖学年内成绩无大挂,即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7)学习标兵推荐条件:一是在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二是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三是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2020-2021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详见《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
(8)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a.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b.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c.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d.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e.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四)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本科生 | 54 | 60 |
研究生 | 30 | 27 |
注:其他单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单独分配名额,各年级评选时,注意不要重复。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以兼得。
2.三好班级4个(本科生),优秀寝室5个(本科生)。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学院推荐名额各1个。
创新标兵:本科生申报者之间进行评比,研究生申报者之间进行评比。
4.学习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本科申报,学院推荐名额各1个。
5.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五)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线上申报
(1)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参见《附件3:关于“学生评优申请”业务流程的说明》。
(2)学院审核通过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之后,各年级组织学生进行网络申请。
2.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申请批次为“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2)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需根据自身任职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a.各学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院系列)”。
b.各学院学生心理委员。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
c.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和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d.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e.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f.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宣传部所属学生组织)”。
g.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
h.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
三、申报材料撰写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完成线上申请,无需提交申报表。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需填写相应的标兵申报信息表《附件4:标兵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及标兵申报表《附件5:各类申报表(纸质版)》,纸质版申报表需正反面打印。
3.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 “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年级11月12日17:00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电子版汇总表《附件6:各类汇总表》发送给龚浩然。
2.各年级11月12日17:00前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标兵申报信息表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年级为单位交到61#3039会议室。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11月16日12:00前登录http://one.hrbeu.edu.cn/完成网上申报。
4.标兵申报答辩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地点61#3045会议室。
信息化处应用系统使用咨询电话82588812
欧宝综合ap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doc